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47名。其中,重庆办公区24名,成都办公区23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三)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截至2023年1月9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0日至2005年1月9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同等条件下具有法院系统书记员工作经历的优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以及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本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截止2023年1月9日,已具备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身份的;
8.具有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等相关情形的;
9.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缴费均采取网上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1月9日15:00至2023年1月12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用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本院将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不诚信报考以及因个人原因提交资料不全、无效或错误以致未能通过审核、无法取得联系、被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合同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部责任。
2.照片审核和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上传本人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工作人员审核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于2023年1月12日18: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6小时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是否通过。审核已通过,但报考人员的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的,可于2023年1月12日18:00前申请修改。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应于2023年1月13日9: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考试费用为100元/人,逾期未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存在缺考、中途离场等情形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月13日18:00至2023年1月15日9:00前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含技能考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技能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笔试总成绩=技能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于2023年1月17日18:00前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查询。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思考能力、语言组织能力、文字速录能力等,其中综合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常识、文字表达能力,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计算机速录能力,采取听打方式进行。
(三)资格审查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于2023年1月29日上午9:00至12:00到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自行打印填写)。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成渝金融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需持本人身份证件、有关学历学位、技能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证明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另附个人简历1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参加面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因放弃或审查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递补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现场资格审查资料。
(四)面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成渝金融法院组织。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次日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确定。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前述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无优先聘用条件或具有相同优先条件的则以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日内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办公区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办公区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考察有关安排另行通知。由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负责组织。
(七)公示
对拟招聘书记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成渝金融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下次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前,本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程序在报考同一办公区的人员中择优进行补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和成都市有关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本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地点
报考重庆办公区的工作地点为: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号;报考成都办公区的工作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红梁街55号1栋附2号。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在成渝金融法院重庆办公区和成都办公区同步组织开展,笔试、面试等成绩在两个办公区报考人员中分别进行排名,涉及递补的在同一办公区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中按规则进行。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院无关,考生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联系方式: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新华路74-2;重庆办公区报考政策咨询电话:王老师,(023)63726606;成都办公区报考政策咨询电话:周老师,(028)67369880;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
(四)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简章由成渝金融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成渝金融法院
2023年1月9日
(成渝金融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