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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进校园专项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1:20     浏览量:842

为了满足我县高职中的人才需求,经县委编办同意,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拟进校园专项公开招聘15名高职中教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 2023 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

本次计划招录15人,涉及3所学校,13个岗位,详见《》(附件1)。考生须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现场报名:考生于2023年2月6日至2月16日在招聘单位(地址见附件1)报名,也可按规定时间在部分指定高校(见附件1)进行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6日24:00,考生下载《》(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各用人学校报名用邮箱(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招聘单位对网上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告知考生资格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只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包括网络报名考生)才有资格参加招聘考试。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公告将在中国长阳网、用人学校网站发布。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考生须携带《报名表》(附件2)及与报名条件一致的身份证、院校出具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有效证明、教师资格证、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等招聘岗位所需资料。

3.由资格审查单位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4.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资格现场审查通过人数需达到1:3的比例。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并于实施面试前在中国长阳网发布岗位计划调整公告。

三、考试安排

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考试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法进行。

1.面试。

(1)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实施的5天前,在中国长阳网发布。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需要,面试中可设置专业技能测试环节。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其他要求。面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8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笔试环节。面试成绩在中国长阳网或各校园网上公告。

2.笔试。用人学校实施笔试前5天在中国长阳网发布笔试公告。

(1)笔试人员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用人学校提出调整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社局核准备案,并及时在中国长阳网发布岗位计划调整公告。

(2)笔试内容。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科技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主。

(3)笔试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4)笔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能参加岗位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5)考生笔试成绩在中国长阳网、各校园网上公告。

3.综合成绩计算。

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序,考生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中国长阳网、各校校园网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统筹,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从参加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用人单位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后,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中国长阳网站、各校园网或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参加该岗位考核测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新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学校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 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和笔试辅导培训班。

4.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负责招聘政策监督,县教育局机关纪委负责对招聘过程进行纪律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717-5331361、0717-5335081,监督举报电话:0717-5331391。

附件:

1.

2.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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