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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机关事务中心接待服务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1-13 1:25     浏览量:1271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渝北区机关事务中心接待服务人员2名,主要从事接待服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 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情况,有较强的敬业精神、责任意识,作风踏实,能够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2. 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不良嗜好,体貌端正,形象良好,身高165cm以上。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有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经验1年及以上;

5. 有英语六级证书、茶艺师资格证书、营养师资格证书、咖啡师资格证书或其他相关资质、荣誉证书的优先。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20日18:00止。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现场报名:报名者填写《报名表》,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近照1张、相关证件和证书复印件至渝北区人民政府大楼6楼接待服务科(渝北区义学路32号)报名。

(二)考试

1.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合计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选聘名额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录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录人员。

2.携带资料: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资料,包括《报名表》1份,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登记照片1张。

(三)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原则上不复检。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用及用工性质

1. 经以上考核合格者试用期2个月;

2. 用工性质为聘用制,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委托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劳务派遣。

六、工作待遇

(一)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基础工资;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工资按正式聘用人员标准执行,“五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单位为其缴纳,“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

(二)单位提供早、午餐。

(三)其他待遇按本单位相关文件执行。

七、其它

本招聘公告由渝北区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6716963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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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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