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拟从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直属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全额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原则;
3.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择优录用原则。
二、工作岗位
选调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州教育和体育局内设直属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州教育和体育局直属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意识;
2.参加工作时间5年以上(2017年1月12日前参加工作);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2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7.《2023年州教育和体育局内设直属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和干部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2.近2年年度考核未达合格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至14日。需提供以下资料至州教体局组织人事科(电话:07438222797)
1.《2023年州教育和体育局内设直属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二)资格审查。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由州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由州教体局组织人事科提出意见,报州教体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确定降低比例开考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将研究结果告知报考人员,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按笔试成绩1:2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五)综合考核。根据笔试成绩×50%加上面试成绩×50%之和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由州教体局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1次。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采取等额考察方式,由州教体局组织人事科牵头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者,取消本次选调计划。
(七)公示与调入
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向州教体局党组汇报考察情况,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经查实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有关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在州教体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州教体局负责解释。
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