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是公益性农业科研单位。主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以食用农产品及饲料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农兽药和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动态检验检测技术研究、农产品种养殖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研究、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及真假识别技术研究、农产品中主要污染物质最大残留限量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贸易壁垒预警体系及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的研究与制修订,同时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研究与制定,承担饲料及农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为发展现代化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等进行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要求 | 生源要求 |
科研岗 | 主要开展农产品特征品质评价、生长过程及产后加工品质变化机理与标准化控制研究 | 2 |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化学(0703)、生物学(0710)、作物学(0901)、园艺学(0902)、畜牧学(0905)、农业工程(0828) | 博士研究生 | 京外生源应届毕业生1人;京内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出站人员1人 |
注: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专业要求范围内,也不在教育公布的专业目录中,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
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能如期毕业并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社会招聘
具有北京市户籍或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年龄要求且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能够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的相关证明材料,回国时间不超过两年,具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申请落户有关政策要求。目前仍在读的留学人员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可以参照上述人员报名,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四)关心“三农”,有志于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
(五)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奉献精神和开拓创新精神;
(六)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请于2023年1月15日前登录中国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http://gkzp.caas.cn/#/web/memberlogin。同时,请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在校成绩单)、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研究论文、学术成果、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发送到zbsrsc@caas.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前3年以来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并提交书面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
(三)笔试:我所将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及专业知识与技能等,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实际人数进行考试。具体安排以我所公告为准。
(四)面试:根据考试成绩和岗位需求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不足,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安排以我所公告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成绩,确定参加考察与体检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的方式进行计算,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等额顺序进行体检、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我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七)上报审批:公示后,将拟聘人员的有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八)待遇情况: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五、考试时间安排
考试方式和时间以我所公告为准。
六、其它注意事项与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二)京内生源、京外生源指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留学回国及博士后出站人员。其中,京内生源指入学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落户政策。
(三)本次所公布岗位的学历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专业要求为考生所获得的最高学历(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如考生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专业要求范围内,也不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内,招聘单位将根据考生所学专业及岗位需求,综合研判考生能否报考。
(四)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须为非在职状态,要按照要求提供全国社保及个税缴纳记录等材料,并做书面承诺。
(五)应聘人员报名后,请经常关注中国农科院(www.caas.cn)和质标所(iqstap.caas.cn)的网站,及时了解有关笔试、面试及其他相关信息,并请将手机保持畅通。
(六)质标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农科大道30号楼(100081),咨询电话:82106510,82106515,邮箱:zbsrsc@caas.cn。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