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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1月份公开招聘25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3 20:29     浏览量:1009

为促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斗门区简介

斗门区位于珠江三角洲西南端,因“戽斗之斗、海门之门”而得名,是珠海市3个行政区之一,位于珠海西部,东、北连中山,西、北接江门,毗邻港澳。1965年7月由中山、新会划出部分镇村建县,1983年7月归属珠海市管辖,2001年4月撤县建区。全区面积674.8平方千米,基本农田28.85万亩。辖井岸、白蕉、斗门、乾务、莲洲5个镇和白藤街道,有101个行政村、28个社区居委会。常住人口约63万,其中户籍人口36.48万人,农村总人口21.7万人。是著名侨乡,有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16.6万人。近年来,斗门区先后获评国家生态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示范名单、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中国最美乡村旅游目的地、中国曲艺之乡、中国海鲈之都、中国禾虫之乡、中国黄沙蚬之乡等称号。斗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举全区之力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努力建设成为珠江西岸智能制造示范区、滨江田园生态新城和粤港澳休闲旅游目的地,奋力打造珠海“二次创业”新引擎。更多详情,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oumen.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对象、地点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已取得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已取得国(境)外本科学士(含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地点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心理素质及身体条件。

其他具体条件,须符合本公告及《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1月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专业表》(附件2)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要求及特别提示详见《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1月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1月份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专业表》(附件2)。

2.考生须持有报考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岗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即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招聘报名,通过公开招聘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程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式

1.采取网上报名。从2023年2月1日9时起至2023年2月6日17时止,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网址为“珠海市斗门区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doumen.pzhl.net”,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导出并打印《珠海市斗门区2023年1月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现场确认时提交,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

2.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设置的岗位较多,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所有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并根据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网上报名情况与报考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根据诚信报考原则,网上报名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5)本次招聘人员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6)涉及本次招聘各环节的考务安排均提前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oumen.gov.cn/)、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公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主动关注并及时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1.时间:待定。

2.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对象: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

4.现场资格审核需要提供的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须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下顺序叠放:

①A4纸双面打印网上导出的《报名表》(须本人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研究生阶段和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普通话等级证书;

⑤教师资格证;

⑥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⑦健康申报承诺书;

⑧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材料除①、⑦、⑧提交原件外,其他提供复印件(不予退还),查验原件。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符合报考条件的2022年珠海市斗门区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资格审核合格后,可免除笔试进入面试环节,且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的名额,其面试成绩作为考试综合成绩。

(四)面试

1.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2022年珠海市斗门区生源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

(2)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4)各岗位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入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对象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2.方式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授课水平、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答辩反应等专业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五)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合格线7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的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初定为面试结束后第二天,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考察的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七)签约

签约时间为面试结束后第二天,考生需提前做好签约准备。不愿意现场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1.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且不作任何补偿。

3.本次招聘完成各环节后立即开展聘用工作,获聘人员拟聘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聘用后须承诺在本单位工作服务至少5年。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包括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招聘环节,将根据当前上级对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提前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本次招聘网上报名平台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

3.未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或提供岗位所需材料的;

4.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未按规定时间体检、提交相关材料或报到的;

6.2023年3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

7.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如因上述所列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区公开招聘教师(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补录。

(二)本次招聘没有指定专用考试资料,没有授权任何培训机构,目前社会上所开设的考生招聘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教师(校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561-3039039,其他咨询电话:0756-2782141(斗门区教育局),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监督电话:0756-2782109(斗门区教育局)、0756-2782471(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斗门区教育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朝福路178号,邮编:519100,斗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邮编:519100。


珠海市斗门区公开招聘教师(校长)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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