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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梧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4 0:12     浏览量:793
因审判工作需要,苍梧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行政人员3名(其中1名协助负责党务纪检类工作,2名协助负责宣传类工作)、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及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岗位职责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岗位职责
1.聘用制行政人员:撰写工作计划、方案、总结等相关材料;协助开展和落实相关党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新闻宣传工作和其他行政工作。
2.聘用制书记员:主要负责开庭前的事务性工作,担任庭审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聘用资格条件
行政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2.具有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新闻传播学类、思想政治教育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优先录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以及短视频拍摄、编辑能力;
4.身心健康,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书记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录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4.身心健康,年满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至2023年1月3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所招聘岗位,在同等情况条件下苍梧县户籍人员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加非法组织、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且造成不良影响、以及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下载附件《》(附电子照片)并按要求填写,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cwfyzzb421@163.com;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1月31日。
2.资格审查:
2023年2月1日至2月3日,本院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以电话通知具体考试相关事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将不会有电话通知。
3.联系电话:0774-2680383;地址: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苍梧县人民法院。
四、招聘程序:具体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另外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组织考试合格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招录人员经过一段时间工作表现良好的,转由我院长期聘用。
七、薪酬待遇:新入职工资、差旅补助、绩效奖金等按目前本院聘用审判辅助人员工资待遇标准发放。
苍梧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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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苍梧县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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