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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关于招聘殡葬服务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的简章

发布时间:2023-01-16 18:29     浏览量:677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殡葬服务临时聘用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2、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因需长期从事夜间工作,女士慎报;

3、年龄18至50岁(1973年1月15日至2005年1月15日期间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

4、心理素质过硬,能接受殡葬服务工作;

5、同等条件下,党员、退役军人、有C1及以上驾照优先;

6、工作地点:郯城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郯城人才会客厅(郯城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西首)

报名电话:0539——6112008

3、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4、报名材料:

(1)自行填写报名表(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无违法犯罪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弄虚作假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招聘采用面谈的方式,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报名人数不足5人时,按实际报名人数为准。

具体面谈时间及地点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面谈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经政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对应聘人员因主动弃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职位中按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未被聘用人员,结合个人意愿,纳入公司人力资源储备库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时,从公司人力资源储备库中按本次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薪酬待遇按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执行,落实待遇动态增长,统一缴纳社保。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其他未尽事宜由郯城县殡葬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3583977000。

2、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通过郯城县人民政府网站了解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郯城人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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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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