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和《定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经陇西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限男性),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自愿、择优录取”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招录条件和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服从意识强,适应集体生活,有志于从事消防工作;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四)面向陇西县户籍常住人口中招录;
(五)年龄为18至26周岁(1997年1月1日-2005年1月1日),高中及以上学历。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含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消防应急类相关院校毕业生,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人员,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的退役人员可以放宽条件优先招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在校(部队)或其它单位学习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或受到纪律处分的;3.参加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社团,政治上有劣迹的;4.身体原因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的;5.陇西县原消防岗位上被辞退的人员;6.个人征信记录不良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的。
三、薪酬待遇
按照《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定政办发〔2020〕59号)精神执行,即: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800元(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工龄工资每满一年每月增资50元;“两补一贴”每月1500元(按绩效工资发放);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险按《定西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30日。
2.报名地点:陇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办事大厅(陇西县第三中学斜对面)。
3.报名时提供的材料:①报名登记表(县消防救援大队四楼办公室领取,一式2份);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③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④退役证书、驾驶证等专业资格证。对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初审,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二)体能测试
通过资料核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2021年)》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打分的方式,实行量化评分,主要测试岗位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符合下列条件的在面试成绩中可加分,加分项为:持有B2以上驾照人员加5分;退役军人、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专职消防队员加4分;具有运动员、通信、计算机、秘书的专业资格证书加1分,以上可累计加分。综合测试总成绩按体能测试占比60%、面试占比40%的权重比例计算。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按照《应征入伍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不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提供《个人征信记录》,填写并报送《政治审查表》,政治审查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体检合格。
(六)公示及录用
根据招录计划,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前10名的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定西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如违反招录程序(七),取消录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用资格:
1.应聘材料弄虚作假的;
2.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并查实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招录过程中隐瞒重大疾病或其他应报告而未报告重要事项的。
五、入职管理
(一)入职培训。对拟聘用人选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为期3个月入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业务理论学习,业务技能和体能、队列训练等。入职培训3个月内,组织完成录用人员调档、政治考核复查、体检复查工作,复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入职培训期满后,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对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不予录用。
(二)签订协议。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每三年签订一次,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有不胜任岗位工作、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违纪行为、严重违反聘用协议行为或年终考评不称职的,将予以解聘。聘用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考核情况和现实表现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是否续聘,不聘的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解聘手续。
(三)日常管理。所有聘用人员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值班备勤,与行政编消防员共同承担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每月享有轮休待遇。因重大节日安保战备执勤需要时,停止轮休。
六、其它事宜
(一)体能测试、面试及体检时未携带相应证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整个招录工作期间,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定西消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确保报名时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
(二)本次招录工作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三)本次招录工作由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陇西县应急管理局与陇西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32-6696119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陇西县应急管理局
陇西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