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一所由北京理工大学(以下简称“学校”)和唐山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新型教学科研机构。坚持以高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双核并重的发展定位,坚持以智能化、数字化、网络化等高端、新兴产业技术应用为发展战略,以新技术赋能行业发展,围绕唐山市“三个努力建成”内涵要求和“新工业、大港口、高科技”三大支柱产业建设,瞄准精品钢铁、装备制造、区块链、人工智能对抗计算、大数据安全、智能网联、预警雷达、固废处理、康复设备、工业设计等领域,引进学校13个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平台驻唐,培育建设先进材料、智能制造、运载领域先进复合材料、大数据安全、通信技术、工业制造与艺术设计、微波与太赫兹、数字表演与仿真、凝胶冰雪、功能微生物、新能源与电机控制、高端装备数字制造等12个产学研一体的创新研究中心。围绕唐山产业布局孵化“高”“精”“特”“新”的技术落地,积极参与区域创新经济建设发展,贯彻国家发展战略,助力唐山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推动北京理工大学“双一流”增量发展。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为满足研究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经上级批准,拟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核心科研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专业匹配、能力突出、综合考察、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履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7日至2005年1月16日期间出生)和资格条件;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人员毕业时间截止到2023年1月17日之前。
(二)岗位需求条件说明
岗位条件详见《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应聘人员须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2023年选聘按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载明的具体专业名称进行,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应聘该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在原单位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2023年1月17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3年1月17日-2月3月,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sj.tangshan.gov.cn)和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材料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7日9:00至2月3日17:00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bit_tangshan@bit.edu.cn。邮件主题注明:报名岗位+姓名+2023选聘+联系方式(如:科研岗1+张三+2023选聘+156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
2.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留学回国和其他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
3.报名表一份(需有电子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
4.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文章首页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
研究院组织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面试包括专业展示和结构化面试,面试方式、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1.专业展示
专业展示以学术报告和答辩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研究领域及方向、科学研究水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应聘人员准备PPT进行汇报,PPT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研究领域及方向、研究成果、获得奖项及个人优势、专业领域发展规划,面试评委根据汇报情况进行答辩面试,专业展示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意识形态及价值观、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沟通协作能力、仪态风貌等方面进行考察。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最终成绩按专业展示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计算,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到低确定最终排名,最终成绩、专业展示或结构化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如应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在科研领域获得相关奖励且奖励级别较高者,博士后出站人员,具有科研工作经历或科研工作经历较长者,专业展示得分较高者。
(五)体检及心理测评
按照体检及心理测评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和心理测评程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心理测评费用由研究院承担。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研究院组织按照《公告》和《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2023年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批准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随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够及时联系,接受电话通知。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及心理测评、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应聘人员一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具体按选聘时疫情防控要求操作)。
五、相关待遇
1.采用国家事业编制用工形式,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标准。
2.其他薪酬福利待遇参照研究院相关政策执行,工资+薪酬福利整体收入20万/年起。
3.没有住房的,可提供研究院教师公寓,或享受研究院派驻人员住宿过渡保障政策。
3.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唐山市人才政策3.0规定相应待遇。
六、联系方式
本方案由研究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唐山市路北区建设南路57号
联系人:刘老师 侍老师
联系电话:0315-5068176 0315-5068157
微信公众号: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
北京理工大学唐山研究院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