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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23:03     浏览量:612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广纳优秀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系统补充干部进入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高法政[2008]131号)文件精神和干部调配有关规定,经中共马边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同意,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法官助理4名,职位为四级法官助理及以下(即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相当层次)。

二、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

5.具备普通高等院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未满或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7.配偶、父母在马边辖区内担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设立人或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7日-1月28日(9:00—12:00,14:00—18:00)。报名前需报工作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同意,四级主任科员(含相当层次)及以上职级公务员报考需经组织部门同意。此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开展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考者将报名所需资料扫描压缩打包后传至邮箱327625761@qq.com(邮件主题备注:报考职位+姓名)。报考所需资料原件在笔试前交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审查,报名联系电话:0833-4528007。

2.现场报名

报考者到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马边彝族自治县民建镇光明大道70号)现场进行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单位盖章。

(二)资格审查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院党组研究确定合格人员,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笔试时间、地点。选调职位形成竞争即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按比例缩减计划。

(三)综合测试

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进行笔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相关职位所必备的能力、基本素质、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形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后,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察后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及时告知本人,同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一次,进行考察。

(五)健康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本院党组同意后,可按综合测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调人员

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七)公示

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对拟调人员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按照《马边彝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选调到我院工作的,在我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本次选调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及社会监督。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经调查属实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833-4511254、0833-4512182。

4.本公告由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3—4528007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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