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全市港航管理工作力量,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港航管理人员1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主要职责及人数
招聘管理岗位人员1人,主要负责港航管理以及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记录; 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岗位要求如下表:
序号 | 招聘 单位 | 招聘岗位名称 | 计划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招聘对象 | 备注 |
1 | 河池市港航建设发展中心 | 管理 岗位 | 1 |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 专科 | 不限 | 普通高等院校国民系列教育专科毕业生 | 具有航道工程技术、港口工程技术、交通运输管理、文秘专业的人员优先试用。 |
合计 | 1 |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13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将以下材料原件材料拍照后,发送到单位邮箱(hcsghglc@163.com),面试时再提交原件审核。具体材料为:①《河池市港航建设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②个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明文件等。
联系电话:0778-2289970、19977105518。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一是提交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核。二是提供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三是现场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专业知识、处理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
五、待遇和管理
(一) 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和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政策给予财政资金保障的其他福利。
工资待遇:本科学历每月标准2712.5元/月,大专学历每月标准2604元/月(以上工资数额含“五险一金”的个人缴纳数额,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数额)。
(二) 聘用管理
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管理,河池市港航建设发展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单位制度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人事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相关政策,单位将与工作表现良好的人员进行续签。
六、有关说明
(一)凡在报名、面试和体检、考核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的,由负责联系人的工作人员如实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招聘事宜由河池市港航建设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河池市港航建设发展中心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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