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全县公安机关辅警的招录工作,加强辅警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阳山县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阳山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87名,一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详见《阳山县公安局2023年第一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8年1月16日-至2005年1月15日期间出生);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直系亲属正在服刑、被判死刑、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阳山县公安局将严格按照防疫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政策咨询电话:0763-6846849。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31日至2月10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阳山县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3.现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本人相关资料:
(1)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阳山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填写内容须电脑打印)和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附件3);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电子证件照。
原则上由本人到现场报名,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需出具委托书)。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应聘,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对其负完全责任。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
(一)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为文字综合能力、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知识、法律基本常识。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
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二)体能测试:10米×4往返跑(合格标准:男30岁(含)以下≤13′1,男31岁(含)以上≤13′4;女30岁(含)以下≤14′1,女31岁(含)以上≤14′4)、纵跳摸高(合格标准:男≥265cm,女≥230cm)
(三)资格复核
用人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核,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四)面试
1.面试人选:应聘人员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不多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
(五)考试总成绩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即: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分)×60%+面试成绩×40%
对于同一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则进行职业倾向测试后确定名次。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报考人员依考试总成绩合格报考者中依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但对心率、血压等能当场告知的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申请复检,经同意即时复检),逾期视为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行为)、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三)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阳山县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出现空缺的职位,可由阳山县公安局在相似职位条件的合格报考人员中进行调剂递补。
七、相关待遇
经聘用后,工资福利待遇按每人每年4.2万元(含单位负责缴交社保部分费用等执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次公开聘用的具体事宜,由阳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3-6846849,咨询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阳山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