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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妇女联合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0:37     浏览量:639

一、招聘名额和岗位

因工作需要,普陀区妇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妇联信访接待、婚姻家庭调解等方面的工作。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具有良的好政治素质,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团结协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需要,熟练掌握Office办公操作软件,服从组织安排。

2.舟山籍,女性40-45周岁(1978年1月1日-1983年1月31日出生),男性50-55周岁(1968年1月1日-1973年1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相关工作经验的适当放宽年龄上限和学历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8)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即日至2023年2月1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需将《普陀区妇联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一寸免冠照)、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发送至招聘邮箱:ptflb@163.com。联系人:张寒,联系电话:0580-3062997、13884310507。

四、考试及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分报名、资格初审、面试、政审、体检等程序。

1.资格初审

对符合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身份证、学历证书等个人信息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彻全过程,应聘者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坚持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具体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政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4.录用和薪酬待遇

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以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薪酬待遇一年四万五左右(含五险一金)。

5.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政审、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普陀区妇联尊重和维护应聘者的隐私权,对应聘者的信息严格保密。如未录用,不再退还相关资料。

附件:

舟山市普陀区妇女联合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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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陀区妇联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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