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原名为北京苏联红十字医院,始建于1952年,1970年周总理亲自为医院命名为“北京友谊医院”。现已发展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北京市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首都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医院设有西城院区、通州院区和顺义院区三个院区,其中西城院区位于首都核心区,通州院区位于城市副中心,顺义院区正在规划建设中。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发展需要,现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2月1日前登陆https://zp.bfh.com.cn/zp.html#/(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官网-在线服务-在线招聘),注册后填写电子简历。
(二)科室依据专业岗位需要,登录我院招聘系统进行人员简历筛选,由科室对应聘者进行专业和技能考试。
(三)科室经过综合考核进行评分排序,以排序名次按照招聘岗位需求人数1:3的比例上报人力资源处推荐院面人员名单,人员比例不足1:3的,均需推荐参加医院面试。
(四)人力资源处对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院面人选。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将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考官主要为医院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成员,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面试过程。面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处对面试成绩进行汇总排序,以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上报院办公会批准。拟聘用信息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接收手续。
四、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
五、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由医院统筹安排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各院区工作。
六、需说明事项
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安路95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人力资源处
咨询电话:010-6313831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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