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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0:43     浏览量:807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有关精神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安徽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和职位

全省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80名。以县(市、区)为单位分设招考职位(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各市所辖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截至2023年7月)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在脱贫村从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扶贫工作)满5年的优秀村干部;任村“两委”班子成员满5年且考核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上述对象不包括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公道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招考职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1月30日至2月5日每天的9:00至16: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报名须知。

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安徽省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向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提出个人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汇总,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免缴笔试费用。

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取消或相应核减职位录用计划数。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命制,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由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报考广德市、宿松县职位的考生在宣城、安庆考点考试。

(一)笔试

时间: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3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笔试考试大纲》。其中,村干部侧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社区干部侧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城市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表彰的报考人员,可以在笔试成绩中适当加分,但最高不得超过5分,具体办法由各市确定。笔试结束后,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与2023年全省公务员招考面试同步进行。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职位录用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各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组织实施。按照好干部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中要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

体检、考察后,出现拟录用人员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审批录用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区)党委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县(市、区)和人选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村或社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各县(市、区)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本次招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考的其他有关信息,在安徽先锋网(www.ahxf.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rss.ah.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等媒体发布。政策咨询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安徽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施行。

安徽省公务员局

2023年1月18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附件1-2:岗位表及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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