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我区师资配备需求,由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铁一中教育集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小学事业编制教师18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公告。现将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铁一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南沙区广铁一中铁英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毕业生: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之间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报考条件
考生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属于本公告所列的招聘人员范围;
7.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名。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表》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或者研究生院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2.普通话测试水平至少达到二级乙等;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测试水平至少达到二级甲等。
3.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无法提供通过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考试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
4.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承诺在聘用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报考人员如获聘用,须在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试用期内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国(境)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学习并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的人员;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的人员;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到定向单位工作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依次按照网上报名、考试确认、笔试与心理品质测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等按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到考场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均视为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在各考试环节均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根据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试时间、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含必要时采取线上考试形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月8日9:00-2月14日18:00。
3.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2023年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铁一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南沙区广铁一中铁英学校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中的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以报名,即便报名成功最终也将不予聘用。
(2)应使用最新身份证信息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内)。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凡因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导致未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含1:3)才准予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考试确认时间待定,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确认参加考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广州市”—搜索—选择所报职位并确认参加考试。
(三)准考证打印
1.时间: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的通知为准。
2.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准考证打印,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笔试
1.时间、地点及方式:具体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完成考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的报考人员。
3.方式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等。
4.笔试满分为10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合格成绩为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5.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免笔试,以试教/说课和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
(五)资格审查
1.时间及方式:以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通知为准。
2.对象: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1:8的比例(不含免笔试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3.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详见《2023年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铁一中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南沙区广铁一中铁英学校事业编制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2)。
(2)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原件的、证件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均不得参加面试,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隐瞒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六)试教/说课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人数: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8的比例(含免笔试人员)确定拟试教/说课对象,如有进入试教/说课范围人选放弃试教/说课并提前告知的,可在不影响按时进行的前提下,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及免笔试人员的人数进行。
试教/说课成绩釆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试教/说课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成绩于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根据考生试教/说课和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占30%、试教/说课成绩占30%)(免笔试人员仅根据试教/说课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七)专家组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专家组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合格分为60分。
按笔试、试教/说课、专家组面试所占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综合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家组面试成绩排序确定;专家组面试成绩仍一致时,以试教/说课成绩排序确定;试教/说课成绩仍一致时,以笔试成绩排序确定。
重要备注:因受疫情影响,以上各环节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相关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八)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组织执行。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另行通知,第一次体检的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复查费用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组织考察环节。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采用查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组织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站(http://www.qgsydw.com)和广州市铁一中学官方网站(http://www.gtyz.edu.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可拟聘人员。
1、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统一按照专业技术十二级聘用,入编后将根据学校岗位设置的实际情况通过竞岗进行岗位聘用,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被聘用人员纳入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南沙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
(四)被聘用人员由南沙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考生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五)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未列明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任职年限,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职年限。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5年内禁止报考广州市南沙区机关事业单位。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招考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
(七)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相关户籍和人事档案问题根据广州市和南沙区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执行。
(八)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信息有较大差异,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九)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凡在广铁一中教育集团以往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过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应聘者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十)符合条件的随军家属报名需能提供配偶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已批准的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十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关于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9:30-11:30、14:30-17:30拨打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咨询、监督电话:020-61330979
联系人:张老师
(十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或广州市铁一中学官方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七、广铁一中教育集团对本公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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