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壶兰计划”的意见》(莆委发〔2017〕2号)及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教规 [202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城厢区2023年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和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2023届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11个岗位共16名)
序号 | 主管部门 | 单位 名称 | 单位 性质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描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是否应届 |
1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五中 | 财政核拨 | 政治教师 | 从事高中政治教学工作 | 1 |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届 |
2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五中 | 财政核拨 | 物理教师 | 从事高中物理教学工作 | 1 | 物理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届 |
3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五中 | 财政核拨 | 通用技术教师 | 从事高中通用技术教学工作 | 1 |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网络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教育技术学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届 |
4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五中附属学校 | 财政核拨 | 音乐教师 | 从事初中音乐教学工作 | 1 | 表演艺术类中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科技与艺术、学科教学(音乐)、音乐与舞蹈学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届 |
5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三中 | 财政核拨 | 语文教师 |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工作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6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三中 | 财政核拨 | 地理教师 | 从事高中地理教学工作 | 1 | 地理科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7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三中 | 财政核拨 | 历史教师 | 从事高中历史教学工作 | 1 | 历史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8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十二中 | 财政核拨 | 数学教师 | 从事高中数学教学工作 | 1 | 数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9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十二中 | 财政核拨 | 生物教师 | 从事高中生物教学工作 | 1 | 生物科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10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十二中 | 财政核拨 | 历史教师 | 从事高中历史教学工作 | 1 | 历史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11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十二中 | 财政核拨 | 地理教师 | 从事高中地理教学工作 | 1 | 地理科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12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十二中 | 财政核拨 | 化学教师 | 从事高中化学教学工作 | 1 | 化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13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十八中 | 财政核拨 | 英语教师 | 从事高中英语教学工作 | 1 | 外国语言文学类相关英语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14 | 城厢区教育局 | 莆田十八中 | 财政核拨 | 生物教师 | 从事高中生物教学工作 | 1 | 生物科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15 | 城厢区教育局 | 城厢区九华学校 | 财政核拨 | 语文教师 | 从事高中语文教学工作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16 | 城厢区教育局 | 城厢区九华学校 | 财政核拨 | 物理教师 | 从事高中物理教学工作 | 1 | 物理学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应往届 |
备注:专业设定依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2年)》 |
其他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能胜任相应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2.教师资格要求:须取得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等级要求: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时间可延至2023年12月),截止时间前仍未取得以上证书的不予聘用(“应届”指2023届毕业生);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以放宽年龄到40周岁;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utian.gov.cn/)、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engxiang.gov.cn/)、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专题专栏-教育专栏(网址:http://www.chengxiang.gov.cn/ztzl/jyzt/)及招聘学校网站或公众号上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从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15日下午5: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须将《城厢区2023年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见附件4)、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综合评价前20%、30%佐证材料)的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714298196@qq.com,邮件名称姓名+学段+岗位名称(如:张三+高中+语文教师)。
以上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招聘会面试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三)资格初审
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招聘咨询:招聘公告发布后,应聘人员可与应聘学校联系,咨询招聘相关要求。应聘学校联系方式:
1.莆田五中: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3850282303。
2.莆田三中: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13799603508。
3.莆田十二中:联系人:黄老师,电话:18059509295。
4.莆田十八中:联系人:蔡老师,电话:13959527396。
5.莆田城厢区九华学校:联系人:林老师,电话:15980261696。
6.莆田第五中学附属学校:联系人:林老师,电话:13290894266。
五、招聘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面试时间与地点:根据各学科网上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情况分成若干个综合组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提前一周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专题专栏-教育专栏上发布,敬请关注)。
(二)面试对象:经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三)面试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面试采用教学技能(包括学科基本素养测试和片段教学)考核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
1.学科基本素养测试(评分要求见附件2):分值30分,面试时间10分钟(含准备时间),测试内容由评委现场命题后考生随机抽签决定。
学科基本素养测试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对象测试成绩达到21分(含21分)方为合格,才具备进入片段教学的资格。
2.片段教学(评分要求见附件3):分值70分,设计教学方案(备课)时间60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教案不评分。片段教学内容由评委在指定的教材(见附件1)现场设定若干课题,同一学科考生抽签确认面试顺序后,由第1位面试考生随机抽取一个课题(同一学科同一课题)。
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四)岗位选择:经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的,根据招聘岗位数,按面试成绩高低选择学校后签订就业意向书(不同学校招聘同一岗位的,由考生按考核招聘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选择学校)。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地点:我市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指定医院。
2.体检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相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迟到、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察。
考察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从业禁止、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征信情况、档案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提交《城厢区2023年高层次人才考核招聘聘用考察表》(见附件5)。
拟聘用人选,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人选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在城厢区政府网、城厢区教育局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与递补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因体检、考察缺席、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新招聘教师实行最低3年服务年限制度。
九、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94-2677566(城厢区教育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城厢区人社局和城厢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594-2653799(城厢区纪委驻宣传部纪检组)、0594-2683556(城厢区教育局监察室)
本招聘公告由城厢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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