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应急管理局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数量
1.选聘范围:全市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全额财政拨款人员。
2.选聘数量:共4名,具体选聘岗位及计划数见《2023年度潜江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选聘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踏实肯干,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密意识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与市应急管理局党员干部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试用期内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同意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月3日到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303办公室)报名(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须提供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粘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记照,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公章;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招录文件复印件;
④近两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
⑤荣誉证明材料:学习或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主笔起草的各类文章或在省市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复印件一份。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市应急管理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纳入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向报考人员反馈理由。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组织考试
1.笔试。考生持身份证参加笔试并进行现场签到,主要测试考生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自我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则上按照各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3.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通过潜江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发布。
(三)组织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选聘对象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对考生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报考资格等方面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选聘且查证属实的,取消选聘资格。考察结束后,统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开展体检。
(四)决定选聘及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拟选聘人员,并对拟选聘对象在潜江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选聘纪律
(一)本次选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二)选聘期间,严格遵守市应急管理局各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
(三)选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务(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潜江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28-6236218。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