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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参加省“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海南站公告(4号)

发布时间:2023-01-27 21:44     浏览量:838

按照省委组织部《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活动总体方案》和《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2023年全省招才引智活动中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扎实推进招才引智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15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2月下旬参加省“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事业单位人员第一批招聘活动,在武汉、成都、上海同时举行,共招聘到21名事业编工作人员。适逢春节期间,大量人才返乡,决定在此期间组织开展“回归家乡·投身自贸港”春节返乡人才对接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见职位表)

共招聘13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剩余空缺岗位),其中中小学教师62名,医疗专业技术人才63名(其中学科带头人5名),其他事业单位6名。

二、应聘条件

(一)除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我省“四项目”人员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四项目”主管部门及工作单位(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我省在编在职中小学教师;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有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9.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

按照省专项招聘工作安排,组织我市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参加省级举办的线下专场招聘活动。

(一)医疗卫生类采取面试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二)教育类非急需紧缺岗位采取“笔试(学科专业知识与教育理论知识)+面试(说课答辩)”的考试方式进行;急需紧缺岗位采取“面试(说课答辩)”的考核方式进行;

(三)其他事业单位类采取“申论+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

此次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达到60分以上的,但由于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还须有考核专家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教育类非急需紧缺岗位、其他事业单位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名额,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1:3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末尾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予聘用。

参加省相关校招活动后,招聘岗位如有空缺,则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另行组织工作小组赴高校招聘,具体关注后续公告。

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一)第一场

1.招聘时间:2023年1月31日(大年初十)

2.招聘地点:海南迎宾馆南海厅(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三路9号)

3.招聘内容:

(1)参加宣传推介会(09:00—10:40)

签到入场,主持人开场,播放海南宣传片,省委组织部领导致辞,市县和园区代表宣讲,用人单位代表宣讲。

(2)现场人才洽谈会(10:40-14:00)

接收简历、进行岗位资格审查。

4. 具体联系人:

(1)医疗卫生类岗位联系人

吴老师:15120707517(市人民医院)

司老师:13118938683(市中医院)

黄老师:13876428421(市妇幼保健院)

(2)教育类岗位联系人

林老师:13876223138

陈老师:18789218081

(3)其他事业单位类岗位联系人

冯老师:15120778875

王老师:18217932238

(二)第二场

1.招聘时间:2023年2月6日(大年十六)

2.招聘地点:海南大学多功能综合体育馆(导航海南大学新南门进入)

3.招聘内容:

(1)参加宣传推介会(09:00—10:40)

签到入场,主持人开场,播放海南宣传片,省人社厅领导致辞,市县和园区代表宣讲,用人单位代表宣讲。

(2)现场人才洽谈会(10:40-14:00)

接收简历、进行岗位资格审查。

4.具体联系人:

(1)医疗卫生类岗位联系人

吴老师:15120707517(市人民医院)

司老师:13118938683(市中医院)

黄老师:13876428421(市妇幼保健院)

(2)教育类岗位联系人

林老师:13876223138

陈老师:18789218081

(3)其他事业单位类岗位联系人

冯老师:15120778875

王老师:18217932238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南自贸港招聘网、琼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用人单位网站和各高校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通过定向邀约、精准发动等方式对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才、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等高层次人才进行考察招聘,由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具体洽谈,引才意向达成一致的,由市人社局统一报市委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报名时间从2022年12月21日开始,长期接受报名,洽谈成功一个,聘用一个。

2.其他岗位招聘,应聘人员通过现场报名方式递交报名表(附件6)以及报名资料,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网上投递过简历的人员仍需到现场进行报名确认。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如下:

(1)填写《琼海市参加省“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6,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底证件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毕业证、学位证

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等公章的毕业证明(毕业证明应注明姓名、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3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报名期间不能提供毕业证明的,可先提供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报告上作出承诺并签署名字及日期。承诺内容可表述为:“因学校放假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明,现提供本人学籍报告,本人承诺该学籍报告及上述内容真实、有效,否则自愿取消报考资格。开学后及时出具毕业证明”)。

(5)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dgdc.edu.cn/)打印的学位认证材料(中国学位电子认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以上材料都需要原件以及复印件,查阅原件,收复印件。请如数准备好。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月19日至2005年1月20日期间出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9日至2005年1月20日期间出生)。考生年龄确认以考生本人档案记载的原始材料为依据,在考察阶段进行确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琼海市参加省“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请参看附件中各个类别相对应的专业目录。

(三)考试(考核)

1.医疗卫生类采取“面试答辩”、教育类急需紧缺岗位采取“面试(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对其思想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面试答辩成绩按100分计。

2.教育类非急需紧缺岗位采取“笔试+说课答辩”的方式进行考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与教育理论知识,笔试、说课答辩各按100分计,综合成绩按笔试、说课答辩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说课答辩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其他事业单位类采取“申论+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申论、面试各按100分计,综合成绩按申论、面试两部分综合计算,满分100分,其中申论占50%,面试占50%。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后续公告。

校招活动将按行程安排先后顺序开展招聘工作,如有空缺名额再赴下一站开展招聘,如招聘名额已满,则不再赴下一站,以此类推。

(四)体检

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申请复检,并到同级别的另外一家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六)实习

鼓励拟聘用人员到用人单位开展实习活动1至3个月,实习活动往返路费由市委人才发展局按上限封顶原则给予支持(往返路费补助上限封顶2000元,少于2000元的按实际产生费用实报实销),实习活动期间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提供支持负责解决。

(七)公示与聘用

由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的;放弃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以上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确有需要,须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

六、相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用人单位事业编制,采取聘用方式管理。

(二)聘用人员按《琼海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相应住房或购房补贴。

(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聘用人员,其配偶、子女可在我市落户。聘用人员配偶、子女属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副处级以下),或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根据我市空编情况,可申请调入我市安排工作;随迁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按就近入学原则,选择在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属高中学段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基础,由市相关部门安排就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人才发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研究决定并解释。

附件:

琼海市参加省“百场万岗”2023年校招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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