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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引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44     浏览量:754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人才战略,按照《中共菏泽市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菏发〔2016〕19号)、《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20〕15号)文件精神,根据工作需要,因2022年菏泽市直卫生健康系统专项引才招聘部分岗位空缺,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计划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实用型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要求及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国内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3.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可适当放宽;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9日以后出生)。

4.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菏泽市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已签订引进意向书的)等,以及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截止公告发布之时计算),不得报考。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引进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岗位空缺需要调整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发布补充调整公告,并负责解释。

二、岗位数量

引进和招聘的岗位、数量、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有关要求详见《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引才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引进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和招聘方式

菏泽市妇幼保健院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自行组织开展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网址:http://www.hezefy.com/

报名时间:2023年2月3日9:00-2月7日17:00

查询时间:2023年2月4日10:00-2月8日17:00

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进入菏泽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ezefy.com/),点击,登陆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位报名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

2.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2月4日9:00-2月8日17:00

资格审查通过报名系统线上进行。报名人员需上传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执业医师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证件。

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须真实、准确,材料造假者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计入人事考试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进和招聘条件的情形,取消报考人员资格。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2月4日11:00—2月9日12:00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hezefy.com/)点击“菏泽市妇幼保健院公开引才招聘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根据《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参与面试的考生需每人交纳70元考务费。

缴费成功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的招考职位,视情况公告调整。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4.打印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并缴费后,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菏泽市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hezefy.com/)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医院网站信息。

5.考试

本次招聘报考公开招聘岗位的人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研究生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

(1)面试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高级岗位和研究生岗位的应聘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医院官网的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沟通应变、岗位匹配度、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等方面的情况,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设70分为合格线。

6.考察与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的形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内容,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且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由用人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需要递补的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后,可以从同一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7.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网站、公众号等方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合同。

四、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以菏泽市妇幼保健院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市妇幼保健院0530-5538065。

监督电话:市卫生健康委0530-5316061。

                      菏泽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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