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湖州实验中学是湖州市人民政府为打造“学在湖州”教育品牌创建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由湖州市教育局主办,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集团直接管理。学校于2021年9月正式办学,目前已有初高中3个年级、1000余名学生,前两年已面向全国引进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金牌教练、博士研究生和省市骨干教师30余名,为加快学校人才队伍建设,2023年继续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共计划引进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12名(事业编制),其中普通高中教师4名、初中教师8名。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范围对象
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范围条件之一:
1.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省级政府、省级人才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省级人才工程入选或培养后备人选、省功勋教师(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省教坛新秀、省优秀教师、省优秀班主任(名班主任)等省级荣誉称号;
3.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
4.辅导中学生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等中小学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奖项及以上的主要指导老师;
5.辅导中学生在青少年科创大赛获得省级奖项及以上的主要指导老师;
6.地市级政府、地市级人才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市级人才工程入选或培养后备人选、市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市教坛新秀、市优秀教师、市优秀班主任等市级荣誉称号;
7.县区级政府、县区级人才或教育主管部门授予或评定的县区级人才工程入选或培养后备人选、县区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县区教坛新秀、县区优秀教师、县区优秀班主任等县区级荣誉称号,获得县区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班主任能力大赛等教育教学业务比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奖项;
8.国(境)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应聘时对教龄不作要求,要求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上述4、5两项条件之一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也可报考。
四、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持有应聘职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博士研究生除外)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要求;
3.所学专业与应聘职位要求对口;
4.年龄一般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7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中国国籍,户籍不限,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
6.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刑事处罚或各类处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得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五、引进程序
1.网络报名。本次引进人才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从2023年1月27日至2023年2月28日止。
相关材料及投递方式:将《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所需佐证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打包发送到应聘邮箱(详见下文中的联系方式),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命名为“应聘学科+姓名”。
报名所需佐证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③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④各类获奖荣誉证书;⑤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确定面试面谈人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2:1,低于2:1的将相应核减职位数。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用人学校可通过线上预选,按不低于计划数3:1的比例择优确定来湖参加现场面试的人选,预选成绩不计入面试环节,预选具体时间、方式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引进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的,取消面试、聘用等资格。
3.面试面谈。由湖州市教育局组织面试面谈,来湖面试面谈前进行资格复核,面试面谈对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荣誉证书、职称证书、报名登记表等报名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面试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办法另行通知。面试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面谈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面谈结束后,在面试面谈合格人员中,按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参加现场面试面谈的应聘者,给予一定的往返交通费补贴,标准为:浙江省内300元/人、省外500公里以内地区500元/人、500公里以外1000公里以内地区1000元/人、1000公里以外地区1500元/人。
4.体检。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标准和程序执行。
报考对象如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空缺名额在面试面谈成绩合格的人员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湖州市教育局统一在“湖州市教育局网”( Http://Huedu.Huzhou.Gov.Cn/)、“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Huzhou.Gov.Cn)公示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学校提出聘用意见,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签订协议。
六、引进待遇
来湖入职工作后,除正常享受我市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外,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湖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待遇,领取较丰厚的购房补贴、安家补贴等,具体标准请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2-2398579。
七、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联系电话:0572-2398591(纪检组)。
八、其他说明
在职教师原则上需所在学校同意方可报考,被录用后由本人负责与学校协商辞职、解聘等事项;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在2023年7月底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湖州市域内的在职教师录用后不享受人才引进政策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1.湖州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
0572-2398579、0572-2398580
2.华东师范大学湖州实验中学
地址:湖州市石泉桥路1188号,邮编:313000
Email:hshzsyzx@163.com(报名表、简历投递邮箱)
0572-2271016/18956197152 夏老师
0572-2151188/18329026261陈老师
湖州市教育局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