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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博士学历科研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1:42     浏览量:1432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燕山大学科研编制管理暂行规范(试行)》,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燕山大学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历科研编制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燕山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始建于1920年。1958年组建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富拉尔基分校,后改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型机械学院。1960年独立办学,定名为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成为原机械工业部直属高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5年至1997年学校整体南迁秦皇岛市。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燕山大学。

学校有3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6年,作为教育部选定的两所高校之一,学校的工程专业国家认证接受了《华盛顿协议》国际专家的观摩考察,支撑我国正式加入《华盛顿协议》国际工程教育组织。学校现有18个工科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标志着这些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国际认同,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的“第一方阵”。1998年,由原机械工业部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2000年,河北轻工业管理学校并入燕山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4000亩,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38000人。现有教职工3200人,包含专职教师2200人,其中,教授509人,副教授678人。教师中含博士生导师376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3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6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席教授、“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人选15人,国家杰出青年、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6人。

学校设有11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2个专业博士学位类别,30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8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64个本科专业;拥有5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防特色学科和16个省级重点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8个学科获得B类以上评估结果,其中机械工程为A-,全国排名前10%,材料科学与工程为B+,全国排名前20%。

2000年以来,学校连续获得国家科技奖励20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二等奖9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5项、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4项,承担“973”、“86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70项。2013和2014年,学校连续有2项科研成果入选“中国科学十大进展”和“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及待遇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应聘人员在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工学博士学位,专业为流体传动与控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精通液压伺服控制及液压传动控制技术,胜任实际工程项目的研发和运行管理工作。

6.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本职工作,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根据岗位需要,本次拟公开招聘科研编制人员1人。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月28日。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待遇

工资标准:按照学历或职称对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工资标准,五险二金,科研团队另为其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8000元/月。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燕山大学官网(http:// www.ys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1月28日-2月10日

2.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燕山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将签字后的报名表及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ysuzhp@ysu.edu.cn,邮件命名为“科研编制人员+姓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具体材料如下:

(1)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3年6月30日。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发表论文清单及扫描件(论文清单需注明详细作者排名,被检索论文提供检索证明)。

(4)参与科研项目清单及扫描件(项目清单需注明详细排名)。

(5)代表性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扫描件。

(6)有职称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核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及方式

(1)采取面试及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约为30分钟/人。

(2)考核前须进行心理测评,测评采用专业量表,手机作答。

(3)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思维能力、科研能力(水平)及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察

确定体检人选的人员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报学校研究审定,在燕山大学官网(http://www.ys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事项

以电话方式通知进入考核的人员有关考核时间、地点等信息,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人:刘畅,马巨海。

咨询电话:0335-8074531,8387807(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

咨询邮箱:liuchang@ysu.edu.cn,jhma@ysu.edu.cn。

监督电话:0335-8058407(燕山大学监察处)

燕山大学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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