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区公安机关队伍结构,缓解公安机关大数据、法医职位人才紧缺问题,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紧缺职位人民警察特殊职位招录工作,共计划招录紧缺职位人民警察148名,其中大数据职位94名,法医职位一47名、法医职位二7名。为确保本次招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考公安机关大数据、法医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职位要求。
(一)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人民警察职业。
(二)省级公安机关职位报考年龄条件按照现行公务员报考年龄规定执行;
设区市及以下公安机关职位报考年龄条件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31日至2005年1月3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二、考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和交费,与2023年度全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本次特殊职位招录职位名称为大数据职位、法医职位一和法医职位二,具体职位情况详见附件职位计划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进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笔试三项,分值均为100分。专业科目笔试范围以《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大数据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医职位专业科目笔试大纲》为准,相关考试大纲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
2.笔试时间、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时间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月26日9:00—11:00。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考点均设置在南宁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持有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
3.笔试成绩合成方式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给予照顾加分,分值为3分,计入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单科成绩。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三)体能测评
在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能测评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前,自治区公安厅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体能测评公告,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体能测评三项中有两项达标的,视为合格。体能测评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和专业技能测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专业技能测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根据录用人数与专业技能测试人选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自治区公安厅具体实施。专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测试范围以《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大数据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大纲》《202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法医职位专业技能测试大纲》为准,相关测试大纲将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公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后,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划定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工作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面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以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职位选择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可参加职位选择。职位选择工作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自治区公安厅具体实施。本次特殊职位招录均为合并职位,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对应的职位计划表中选择具体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科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单项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如报考人员出现总分及各单项成绩均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优先选择职位。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一经选择职位,不能随意更改。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直至职位无空缺或者合格人员全部选择完毕。报考人员已经选择职位的,不得放弃,否则将计入诚信档案。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不得选择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选择与本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八)考察
体检合格且成功选定职位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根据职位选择结果,由设区的市以上公安机关在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
(九)公示录用
考察结束后,各设区的市公安机关需将考察合格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公安厅审核,由自治区公安厅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各设区的市以上公安机关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按《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与监督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大数据、法医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录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安部关于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录公务员工作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0771-2892640。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