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烟草专卖秩序维护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共10人(限男性)。
二、薪酬待遇
35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中700元为绩效工资,由公安局根据每月考核情况进行发放。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人均有2000元的年终奖。
(一)报考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8日至2005年1月28日期间出生);
4.高中(含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5.要求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面部、颈部及着短装时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皮肤疾病等;
6.身高不低于1.65米,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8;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警察类、政法类及各高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烈士及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8.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9.限玉溪市户籍或常住地为玉溪(含六县两区一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曾因违反辅警人员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符合辅警人员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华宁HR”微信公众号、“华宁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至2023年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不含周末及节假日)。
3.报名地点:华宁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华宁县宁州街道虹桥路与宁兴街交叉口,华宁县交通局对面)。
4.报名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证等相关技能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1张小一寸免冠近照,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交报名处。
5.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6.报名咨询电话:杨老师,联系电话:0877-5011827,18214173785;
(三)面试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统一进入面试,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对岗位的匹配性、适应能力等相关要求。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
报考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五)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次日报名处进行公布。
四、体检、政审及公示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并进行心理测试。首次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人员本人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由华宁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进行全面政审。出现政审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公示。政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报名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人员管理
人员管理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华宁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按岗位要求招录,并签订劳动合同,招录到岗后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试用期为两个月。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应全面、真实、准确。
(二)报考人员报名后,应注意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考录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届时若因考生及社会关系行程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2.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要求进行调整,敬请广大考生给予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华宁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华宁县公安局政治工作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77-5012555
华宁汇智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