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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3 10:28     浏览量:1671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20﹞54号) 等有关规定,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0人,现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其他有关专业方面的特殊问题,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4.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1980年10月12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85年10月12日后出生,本科生1990年10月12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考生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28个岗位50人,各岗位招聘基本情况及专业要求见公告附件1:《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列表》。

三、考试形式及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笔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本知识及专业知识,闭卷。

教学岗位面试主要为教学试讲,非教学岗位面试主要为岗位能力素质结构化面试,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不同而区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四、工作实施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公布成绩、体检考察、公示、审批及报备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网“甘肃财贸职业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gscmxy.edu.cn/发布公告,同步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转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7日10:00至10月23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下午16:00,以网络提交报名信息成功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按规定时间登录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在网站“通知公告”栏或“财贸快讯”栏点击阅读招聘公告,再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注册登录账户(该账号是报考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再逐项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附件。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反馈“资料提交成功”。

3.缴费。资料提交成功的报考人员,2021年10月25日9:30后登陆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或“财贸快讯”栏,点击《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网上缴费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扫描二维码关注学院缴费平台公众号,缴纳报名费150元(依据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

缴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7日下午16: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完成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应聘资格,报名费不予退还。

4.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1年11月2日—11月4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联系解决。

请报考人员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合理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等环节无本人《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试题命制。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题命制和阅卷均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委托第三方负责,双方签订保密协议。辅导员岗位(gscm202122、gscm202123)主要考核内容为职业道德、时事政治、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理论以及辅导员职业知识与能力等相关内容。其他岗位主要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

2.笔试形式:笔试统一组织,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3.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笔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不足1∶3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相关考生,并对考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面试环节的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或“财贸快讯”栏公布。

(四)资格审查

1.按照参加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2.审查人员名单及审查时间、地点:

具体以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或“财贸快讯”栏通知为准。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报考人员为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或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离职证明)或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

(4)有工作单位人员(含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聘用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每份贴好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正反打印并在背面诚信承诺书下签字)。

(6)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代码及姓名)。

(7)《甘肃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考承诺书》(须手书签字)。

4.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招聘资格,与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公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阶段,确定的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或“财贸快讯”栏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面试比例: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对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并对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体检环节的资格。

2.领取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按规定时间至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方式: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对在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注重技能的实训中心管理员、艺术设计学院实训教学、金融实训工厂管理员、会计实训工厂管理员、电子商务实训工厂管理员(岗位代码:gscm202124、gscm202125、gscm202126、gscm202127、gscm202128)等岗位,旨在选拔出条件更优秀、技能性更强的优秀人才,采取现场讲课和技能展示的形式;注重理论的教学岗位(除注重技能的教学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外的所有其他岗位),采取现场讲课的形式;专职辅导员岗位(gscm202122、gscm202123)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组织能力、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成绩采取百分制,当场公布后,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公布成绩

1.综合成绩确定:注重技能的教学岗位(岗位代码:gscm202124、gscm202125、gscm202126、gscm202127、gscm202128),按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的比例之和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注重理论的教学岗位及专职辅导员岗位(gscm202122、gscm202123)(除注重技能的教学岗位外的所有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的比例之和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该岗位笔试、面试权重占比大的成绩高者排名为先;若三项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确定排名先后。

2.考试成绩公布: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或“财贸快讯”栏公布综合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

(七)体检

1.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拟招录人员在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在体检前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2.首次体检不合格处理:对结果有异议,可要求复查。复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研究批准后,另行指定三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3.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招录资格,与因考生放弃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1.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调阅档案,组成三人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问题处理:对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审批及报备

1.拟招聘人员公示: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聘人员,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或“财贸快讯”栏公示,公示时间7天。

2.公示出现问题处理:在公示过程中出现问题而取消招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依次等额递补。公示结束无异议,因其它因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3.拟招聘人员审批: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五、办理相关手续

经招聘备案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编、岗位设置、工资兑现等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档案转接等相关手续。

六、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31—6836365,监督举报邮箱:gscm201611@163.com。

七、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海河街766号

联系部门:甘肃财贸职业学院人事处

联系咨询:刘老师13893666577、王老师19193100099(工作日9:00-12:00,14:30-16:30)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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