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进一步推进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经报请区卫生健康局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临床医学岗位5名、护理岗位3名、医学检验岗位1名、办公室文员岗位1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
(二)具有较为扎实的医学基础理论水平和系统的专业技术知识,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三)身心健康,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临床医学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取得医师相关执业资格证者优先;护理岗位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及以上资格证;医学检验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检验技士及以上资格证;办公室文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同等条件下取得管理、文秘专业毕业证且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在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委审查监委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
4、其他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29日至2月6日
2、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办公室
3、咨询电话:0826-2532016
4、相关要求:
(1)报名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执业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及2寸照片3张,并填报《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今后不得报考我院任何招聘考试。
三、考试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理论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时间、地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理论考试百分制,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理论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临床医学专业取得执业医师证者在总分基础上加6分计入总成绩,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证者在总分基础上加3分计入总成绩;护理专业取得主管护师证者在总分基础上加4分计入总成绩,取得护师证者在总分基础上加2分计入总成绩。
五、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结束后2日内将各应聘者总成绩在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体检合格者,医院报请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后予以聘用。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主管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广安市广安区第二人民医院
2023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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