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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1-31 23:29     浏览量:775

宝山区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4名政府专职消防员,其中,战斗员100人、执勤车驾驶员20人、通信员14人,欢迎有志之士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时间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计划招聘人数:134名

(三)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1月29日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通信员岗位需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没有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本人征信报告无不良记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6)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优秀青年、中国共产党党员、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军人、退出的优秀国家消防员和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岗位条件

(一)战斗员岗位

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等工作;

年龄为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6年2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有部队服役经历、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2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执勤车驾驶员岗位

自愿从事消防驾驶和通信等工作;

年龄20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4年2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持有A1、A2或B2驾驶证。

(三)通信员岗位

自愿从事消防通信保障相关工作;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软件、网络通信等相关专业的优先;

需具备有线通信、无线通信、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等基础理论知识;

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等相关知识或工作经验的优先;具备无人机飞手证书(AOPA、ASFC、UTC)的优先;具备B2级(或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一)享受待遇

1.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和服装。

2.政府专职消防员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二)工资薪金

试用期内,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每月固定工资约7800元,通信员每月固定工资约6600元,各岗位另享受每月绩效考核奖金500元至3000元;转正后,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每年工资薪金约15.4万元,通信员每年工资薪金约13.5万元,以上“工资薪金”都包含个人缴金部分。工资薪金将按增资计划递增,并根据队员任职年限和技术等级逐步提升。另外,战斗员、执勤车驾驶员岗位设置一线执勤奖(合同期满奖),第一期、第二期劳动合同期满后,按照6000元/年的标准予以奖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每年奖励6000元。

五、报考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可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管理平台(http://zp.shxf-119.com)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考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截至2月19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招聘管理平台,注册后报名。

2.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填写一个报考岗位。愿意接受工作区域调剂的,需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注明。

3.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考试安排

应聘考核项目包括: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等。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以网上通知为准。

(一)面试

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责任感与进取心,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书、驾驶证、退出现役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

(四)体检和政审

应聘考核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选。应聘人员需参加招录单位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并配合招录单位开展政审。

(五)人员聘用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七、体能测试标准

八、招聘咨询

招聘咨询电话详见下图,电话咨询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九、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由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系统中有关信息,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消息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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