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二)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0日后出生)。
(四)能够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因违纪违规被原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岗位职数和相关要求
1.岗位名称:编制外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4名。
3.学历要求: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招聘专业:不限。
5.工作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乡镇(街道)基层所)。
三、用工方式
劳务派遣。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昆明市晋宁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晋办通〔2022〕2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一)工资待遇为:4200元/月(包括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700元/月(包括社会保险单位承担部分和劳务派遣服务费)。
(三)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五险。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1月30日9:00--2月3日16: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得代报。(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永乐大街412号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304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代老师15877905206;李老师:15911689631 。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4.个人简历1份。
5.经国家相关机构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资格证书、文秘证书、会计资格证书、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
7.《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1份。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凡恶意报考、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录资格,并通报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资格审核:(2月4日-2月7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用工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
七、招聘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23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食堂二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
4.面试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9:30--下午17:00。
5.面试地点: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二楼会议室。
6.笔试成绩于2月15号前、面试成绩于2月17日前通过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众号发布。
7、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单科成绩满分100分,本岗位笔试前8名进入面试,面试单科成绩满分100分。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体检
1.按照岗位招考和综合成绩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人员须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为一年一签,并上报区人社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备案。
(二)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合同。录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经用人单位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岗位的,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三)聘用人员在合同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四)人员递补机制:被聘用人员如出现短期内辞职的情况,用人单位可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排名往后递补,有面试成绩人员递补完毕或放弃的将从笔试成绩后三名组织面试补录。
九、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与编外人员办理好相关解聘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联系不上本人的。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和体检的。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笔试、面试和体检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昆明市晋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