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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通告

发布时间:2023-02-01 17:11     浏览量:612

为做好文山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选拔优秀人才,根据《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通告》的相关要求,现将文山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紧缺人才招聘计划8名。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文山州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或其他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截止日期: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止。符合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填写《2023年文山州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报名表》(附件2)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小一寸照片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后(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报考岗位代码+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报考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并主动电话联系告知招聘单位(报名邮箱和联系方式具体见《岗位计划表》),未按要求发送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符合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的考生限报1个岗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报名(须于2023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格),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等,届时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4月13日。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到文山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领取准考证,方可参加后期的考核招聘工作。地址: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三七工业园区文山州农业农村局机关党委601室。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将在招聘过程中适时进行复审,一经发现弄虚造假,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考试和聘用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三)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具体时间及场次、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按照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人员的,对并列人员进行加试,按加试后的成绩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面试成绩将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五)考察。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递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1.报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重要提示

(一)本通告及所附相关文件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未在发布计划的专业需求中,报考人员如认为所学专业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的,可向招聘单位提交审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定。

(三)报考人员在应聘过程中,积极做好自我防护工作。

(四)本次紧缺人才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招聘单位或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通告及有关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如下:

文山州农业技术推广中心:0876-2192223

文山州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0876-2123071

文山州绿色食品发展中心:0876-3051936

文山州土壤肥料工作站:0876-2124161

文山州种子管理站:0876-2184395

文山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876-3038597

文山州动物卫生监督所:0876-3051580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0876-3052353

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gov.cn/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szrsj.ynws.gov.cn/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七、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0876—2197318(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876—3052353(文山州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

文山州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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