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涞源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4:07     浏览量:849

为满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字【2016】1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市人社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县审计信息中心、县普查中心、白石山旅游文物市场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本次招聘方案的确定及审核均已于2022年10月份完成,因受疫情影响,后续工作未予进行,为了体现原核准方案,除计算考生年龄、工作经历调整为按公告发布之日掌握,其它按核准方案掌握并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涞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7. 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2月1日至2005年2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岗位不限年龄。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1日。其中,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且所学课程基本一致。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 号),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0.《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11.“三支一扶”人员指服务地为涞源县的且服务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人员和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期满考核须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否则取消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1.现役军人;

2.涞源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涞源县特岗教师;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费100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条件及《2022年涞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的要求,提前填写《2022年涞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名时同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证件照(电子版,文件名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2022年涞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文件名为个人姓名+身份证号)和《个人信息表》(电子版)。涞源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允许报考证明。

(2)持国导证且有3年及以上导游工作经历报名者,需要提供县级以上旅游部门证明材料(2份并加盖公章)。有5年及以上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统计部门从事统计工作经历报名者,需要提供该部门证明材料(2份并加盖公章)。

(3)应聘“三支一扶”岗位的考生须出具服务期满合格证书(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在岗人员以涞源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名单为准)。

(4)考生须对自己的学历信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并打印2份认证报告,查询不到或不一致者,报名不予通过。

(5)面向“三支一扶”招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的开考比例3: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开考比例降低为2:1,降低后仍达不到者,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应聘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6)考生须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情节严重的,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程,无论何环节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后续或聘用资格。

2.现场报名地址:涞源县广平大街85号云朵双创中心(东内环南口路东)。报名时间:2月8日至9日9:00至17:00,逾期不再受理。

3.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持报名资格审查表现场交费,交费完结视为报名成功。持交费凭证于2月13日至14日9:00至17:00,到以下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①报考涞源县审计信息中心岗位的到涞源县审计局领取(涞源县广昌大街132号);②报考涞源县普查中心岗位的到涞源县统计局领取(涞源县开源路19-1号);③报考白石山旅游文物市场服务中心岗位的到涞源县游客咨询服务中心领取(涞源县张石高速涞源南与207国道交叉口路西白石山景区管委会二楼);④报考涞源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岗位的到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领取(涞源县广昌大街61号),逾期不予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场次安排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两科考试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3.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笔试时,考生须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入场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场外。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

5.对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各招聘岗位1:3(白石山旅游文物服务中心按1:5)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6.请考生于笔试后第二天中午12:00后登录涞源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是否进入面试以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和地点。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2.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每组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打分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在面试地点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5.报考白石山旅游文物市场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个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个人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笔试、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计总成绩。

(四)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岗位信息表》中有规定的首先从其规定,无规定或既有规定不能满足者,按照下列顺序掌握: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且连续从事本行业时间长的、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年龄小的。

2.所有面试结束后当日,在面试考点张贴面试成绩、进入体检程序名单及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

3.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县卫健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任职资格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1.公示。依据各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涞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日期另行确定。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自动放弃,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填写《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县人社局审批并报市人社局备案,之后办理增编(全额事业单位)、增资、社会保险等手续。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等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相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选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三)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四)应聘者在信息填报时,请务必填写个人信息及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或未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和公示的内容影响报名、面试、体检或考核的,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五)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考生认真阅读《涞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4)。报名及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行携带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312-7318402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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