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文件精神,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决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72名(其中,政府机关工作人员36名、永安镇派出所巡防队员3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 工作责任感强,能吃苦耐劳,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5. 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服务意识。
6. 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1日以后出生。
7. 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8. 服从永安镇人民政府日常管理及岗位调整安排。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5)现役军人;
(6)浏阳市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永安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招聘程序: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并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永安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及永安镇政府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上午9:00至2023年2月2日12时截止。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地点:永安镇人民政府108室(地址:浏阳市永安镇新河路1号,联系人:桂女士,电话:13667373565)。
3.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含电子版)。有政府机关工作经历的,请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证明(需人事和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证书原件核验后退还本人。
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注: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复印,自行留存底稿,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三)面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体检
1. 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 体检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 体检由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办理手续
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安镇人民政府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
按照《浏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浏编委发〔2021〕67号)要求,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年薪约5万元(含五险)。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永安镇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咨询电话:
0731—89636379 (永安镇纪检监察室)
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