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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12:36     浏览量:681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共17人,其中退伍军人不少于10人、女性6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的中国公民。

2.大专及以上文化,年龄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

3.因主要从事外勤工作,需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以下情况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尚未作出结论的;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8日17:00止(工作日)。

(2)报名方式: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资料,到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二栋4114室报名,咨询电话:19873060059。

2.资格审查

我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将通知参加笔试,资格初审未过关的不予通知。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报名资格。

3.笔试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场考试。笔试时间为2月10日上午。

4.面试

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需求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6.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2)此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四、人员管理

1.凡聘用者,须服从我单位岗位职责安排,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2.薪酬及福利:年总收入约为且不高于5万元(含基本工资、其他福利、“五险”个人及单位缴纳部分等)。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浏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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