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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区广陵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02 13:27     浏览量:574

为进一步提升广陵镇学前教育办园条件,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结合镇中心幼儿园教师队伍现状,经广陵镇党委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合同教师6名、保健老师1名(企业用工性质)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幼儿园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病;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等相关证明);

5.热爱幼儿教育工作,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服从工作分配,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具有幼教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者、临床医学或护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有幼儿园保健员证和保健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2月15日

3.报名地点:泰兴市广陵镇党群工作局(组织科)

4.联系人:宋佳钰                 

5.联系方式:0523-82569160

6.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保健上岗证的需提供原件、复印件;

(4)学习或工作期间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7.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报考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按照岗位聘用名额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人选,报名结束时,若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广陵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5分。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切分线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模拟上课占面试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70%)。

(3)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占40%,面试占60%。

4.考试时间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于考试前一周电话通知。

5.体检、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3天。

(3)参加体检的社会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本次岗位的证明材料,对于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录用与待遇

体检合格者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执行泰兴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合格者根据有关文件办理聘用手续,录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园内现有编外老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八、其他

本简章由广陵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2569160

监督举报电话:0523-82569166

广陵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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