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和《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1〕45号)文件精神,省林业和草原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省草原改良试验站正高级工程师岗位面向全省招聘。招聘岗位限定为面向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党的事业,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岗位要求必备的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科研、理论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质。
(三)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四)考生须具备草原相关专业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五)具备草原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具备在海拔3300米地区长期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专业面试测评、考察测评、体检、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现场报名。应聘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9时-10月18日18时,报考人员请至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进行现场报名(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25号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楼7楼7001室)。
(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当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草原专业正高级职称证书、学信网认证报告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实行专业面试测评和考察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考核内容及成绩占比。专业面试测评主要测评草种改良、草种繁育等方面理论素质、专业水平及综合分析能力。考察测评主要测评考生的个人人事档案、业绩成果及平时工作表现情况。参加专业面试测评考生超过2名时(含2名),专业面试测评结束后,按专业面试成绩排名1:3比例进入考察测评环节;参加面试考生只有1名时,专业面试测评结束后,专业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进入考察测评环节。考核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专业面试测评占总成绩90%,考察测评占总成绩的1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21年10月下旬,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会议室。
(六)体检。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为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的拟招聘人选。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由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组织复查一次,仍未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省林草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青海省林草局人事处调查核实。
(八)聘用。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要求。在考核测评和体检等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一次。
四、其他事项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报名期间,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于2021年10月18日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未提供书面证明的将审查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资格取得时间均截至2021年10月18日。
(四)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版)》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旧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
(五)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优先招聘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再按专业面试测评成绩高低确定。
(六)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调整或延迟的,将第一时间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应聘者随时予以关注。应聘者应自觉服从我局防疫工作要求,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出具个人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检测正常的方可进入考场。请应聘者随时关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我局门户网发布的相关疫情防控公告信息,如遇疫情风险等级变化,要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照要求顺利参加考核及面试工作。对不服从我局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65007
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0月12日
附件1: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类别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青海省草原改良试验站 | 专业技术岗位 | 正高级工程师 | 1 | 草原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年龄45周岁以下,具备草原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在海拔3300米地区长期工作的身体条件。 | 工作地点位于海南州共和县石乃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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