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是中共梧州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校址位于广西梧州市万秀区西环路中段98号,校园占地面积42亩,环境清幽,办公、办学设施完善。
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科研为基础,主要业务包括教学、科研和决策咨询。教学:以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主业主课,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举办各类培训班次;科研:围绕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决策咨询: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有价值的对策建议,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二、招聘岗位
党校教师岗位2人(事业编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
2.学历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
3.专业条件:政治经济学专业、发展经济学专业、国民经济学专业、区域经济学专业、产业经济学专业、应用经济学专业、经济学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经济法学专业、行政诉讼法学专业、法学专业。
说明:以上经济学类、法学类专业为我校优先招聘专业,若报考以上专业人数不足,则视情况招聘其他专业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监察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工作,即日起直至2023年2月20日止,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填写《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个人简历(包括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中共梧州市委党校电子邮箱:wzdx3888395@163.com。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774-3883195,13877489856。
(二)资格初审
市委党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面试、考核办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资格审查,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向应聘者发出面试通知。进入面试程序的报考者,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的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中共梧州市委党校组织实施。面试地点设在梧州市委党校。面试时间初定于3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面试通知为准。应聘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三)面试的形式
采取直接面试(试讲授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先进行试讲授课,时长为30分钟,然后进行10分钟的问答,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报考者的课件准备及资料选用、讲课内容与方法、综合分析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
(四)确定考核人选
试讲授课成绩满分为100分,依应聘者试讲授课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试讲授课结束后,由市委党校领导与应聘者面谈。根据试讲授课成绩和面谈情况,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中共梧州市委党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按试讲授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组织体检
考察合格的考察人选需进行体检。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得到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编、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
九、待遇
应聘者经考核被聘用后,其工资福利按国家、广西和梧州市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规定执行。符合本市人才管理规定的,可申请享受梧州市人才管理规定有关待遇。
中共梧州市委党校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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