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龙泉市范围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3年2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4日之后出生);
4.文化程度: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在2023年2月14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处于调查阶段,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其他不宜从事司法协理工作的。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龙泉市司法局605办公室(龙泉市剑池西路92号)。
4.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23年龙泉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报考所需要的证明材料。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2月16日上午9:00-12:00
地点:龙泉市司法局605办公室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约占60%),满分为100分。
(四)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笔试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逾期不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六)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八)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岗位录取人员的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三、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管理,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参照相关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二)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三)本次招聘人员有派驻乡镇工作需要,如不服从组织安排或放弃选择岗位,按弃权处理。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三)各科目(笔试、面试)考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泉市司法局 0578-7262282
监督电话:中共龙泉市纪委龙泉市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0578-7260021
龙泉市司法局
2023年2月2日
附件1:龙泉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需求计划表
招考职位名称 | 招考人数 | 年龄 | 性别 | 户籍 | 专业 | 学历 | 备注 |
派驻乡镇(街道)司法所编外用工 | 2 | 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4日后出生) | 不限 | 龙泉市户籍或龙泉市生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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