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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16:58     浏览量:923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升社会面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含监察留置看护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含监察留置看护队员2名)共16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龙泉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含监察留置看护队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要求(详见计划表)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户籍要求以2023年2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7.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或者中专;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10.本公告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4日-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龙泉市公安局一楼103办公室;

3.报名当场填写报名表,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一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2月17日上午9:00-11:30

地点:龙泉市公安局一楼103办公室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知识约占60%),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为800米)、俯卧撑(女性为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4个项目,每项100分,共400分,体测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体能测试合格者(单项35分(含)以上,且总分200分(含)以上),按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30%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被确定为面试对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龙泉市公安局702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30%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合成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30%+面试成绩×4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总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

(八)体检、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是否存在不宜报考的情形。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放弃体检、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有不合格的,在该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公布。

(九)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结果情况和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按报考总成绩排名,确定分配岗位。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岗位录取人员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2个月的试聘期。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龙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有关人事考试规定执行。

(三)各科目(笔试、体能、面试)考试前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四)本次招聘的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信息,统一在龙泉政府网(http://www.longquan.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龙泉市公安局政治处0578-7661587

监督电话:龙泉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委监察组0578-7661597

龙泉市公安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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