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医院和滨江中心发展需要,结合我院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取得护理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的编外合同制护理人员4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护理学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3年2月20日-2月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考生签署后的《芜湖市镜湖区医院滨江中心2023年公开招聘护士公告
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
(2)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3)现场审核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名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四、笔试时间、考试形式及地点:应聘人员均需参加本院组织的护理理论考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3进入面试环节,占总成绩50%
1.考试时间:2023年2月28日15时
2.考试形式:使用e答公众号进行考试
3.考试地点:镜湖区医院分部(冰冻街)四楼会议室
现场考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和护理操作技能考核:通过笔试人员将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及时查收并回复。医院委托第三方组织面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占总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拟录用人员前往二级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录用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如出现拟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将按照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如发现有拟录用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八、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 3个月。录用后根据单位工作需要,聘用人员应自觉服从岗位分配,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薪酬待遇面议,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开招聘全过程在院领导及全体员工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举报投诉电话:0553-2162118
咨询电话:0553-216218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