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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2-03 13:53     浏览量:605

为全力保障全县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35名(均为男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简介

政府专职消防员,是由政府承担财政拨款,消防救援部门从社会上招聘录用,专门从事地方综合救援工作的专业人才。工资待遇由政府统一保障,按月发放,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达到一定工作年限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发放一次性补助金。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人数35名(限男性),其中:战斗员岗位29名,通信、文书岗位4名,驾驶员岗位2名。

(一)战斗员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应急救援工作,有较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18-28周岁(2005年01月31日至1995年01月31日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本科(专科)学历、体育专业特长和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并优先录用。

(二)通信、文书岗位条件

1、年龄18-32周岁(2005年01月31日至1991年01月31日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口齿伶俐,能够熟悉操作计算机并具备一定的文稿撰写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驾驶员岗位条件

1、年龄21-32周岁(2002年01月31日至1991年01月31日出生),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有驾驶经验1年以上,能够熟练驾驶重型货车;

3、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影响安全行车的不良嗜好习性,如经常酗酒、酒后驾驶等。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触犯法律法规,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查起诉或受过刑罚的人员;

6、在各级事业单位考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考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地点: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郯东路75号)。

(二)联系方式: 郑站长 18866990119

陈站长15969720722

(三)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4、B2及以上驾驶证原件;

5、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薪资待遇

(一)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3000元/月。入职后基础月薪不低于4100元,按月定期发放,逐年增加薪资档次,并依法缴纳职工社保、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险。

(二)担任班长、驾驶员、通信员等岗位人员每月发放岗位补贴200-700元。

(三)训练考核、比武竞赛成绩优异的,发放绩效奖金。

(四) 单位免费提供食宿、统一发放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

(五) 每月带薪休假不少于6天,并根据实际表现及调休规定可适当延长。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应聘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招聘信息由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可来队或电话咨询。

郯城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0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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