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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昭通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通告

发布时间:2023-02-03 14:42     浏览量:759

为引进交通运输行业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昭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昭通市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才5名,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为科技事业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 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履职资格条件;

4. 普通招生计划2019年至2023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优先招聘博士学位研究生;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5年8月期间出生);

6.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 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 现役军人;

2. 服务期内的定向研究生;

3. 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的;

4. 招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

5.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有关要求

1. 招聘人数:5名。

2. 招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昭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组织。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0日24:00以前。

报名邮箱:ztsjtysjrszjk@126.com

(二)报名所需材料

参加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将下述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压缩命名为“考生姓名+招聘单位名称”,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1张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如实填写《昭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昭通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紧缺专业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三)资格审查

本次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报名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并且通过邮箱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需在面试前一天携带报名所需证件的原件到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1.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地点为昭通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认知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等。

3. 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80分(不含),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招录环节。

4. 不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五)考察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昭通市政府网站公布。由昭通市交通运输局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作为本次公开招聘意向性录(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由昭通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拟聘用单位、拟聘岗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空缺岗位可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名单及毕业就业协议在2023年4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紧缺专业人才招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昭通市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进行考察和公示。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并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者,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的,于2023年8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因在报名阶段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

凡已聘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公开招聘单位报到者,由公开招聘单位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已聘用人才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动或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公开招聘及选调考试,否则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必须准时到达考试地点,考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在面试过程中,面试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

(三)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暗示性信息,对违反本条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过程中,考官不得吸烟、交头接耳,不得离开面试考场,若需上卫生间的,需监督人员陪同。

(五)候考室工作人员要对考生加强管理,控制其活动范围,维持好考场秩序,若需上卫生间的,需由工作人员陪同。

(六)整个招聘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交运局纪检监察组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其它有关事项

(一)本通告由昭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报名咨询及监督举报

1.报名咨询

昭通市交通运输局:0870-2226869;0870-2229055

2.监督举报

昭通市交通运输局:0870-2221772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0-2121586

昭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运局纪检监察组:0870-2131940

昭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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