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3名协管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忠诚、奉献精神。
(二)学历为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31日至2003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四)身高:男子1.60米以上,女子1.50米以上。
(五)户籍为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
(六)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重听,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史,无语言表达障碍等。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因个人过错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程序
(一)报名:有意者请于2023年1月23日前将报名表、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提交施甸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由施甸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由施甸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3年1月27日对申请人进行面试。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
(五)政审:体检合格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
(六)录用: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情况择优录用。
三、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二)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施甸县的编外聘用人员福利待遇标准。
施甸县城镇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