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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3 15:08     浏览量:617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十五名,其中驾驶员4名(B2以上驾驶证)、通讯员3名、战斗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驾驶员

岗位要求:

1.男性,18至4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拥有驾驶B2照及以上准驾证明,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2.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3.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4.开车技术稳定娴熟,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5.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一定服务意识,并服从单位管理。

(二)战斗员

岗位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能够适应24小时战备执勤管理;

3.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4.男性,18-3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三)通讯员

岗位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志愿从事消防工作,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吃苦耐劳,能够适应24小时战备执勤管理;

3.责任心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4.男性,18-30周岁,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曾从事过通讯岗位或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优先录取。

(四)优先录用条件

1.部队退役士兵和有消防工作经历的;

2.掌握水电、汽修和无线通讯设备等专长技能,并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

其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工作地点

于城东消防救援站统一培训后分配至温岭市万昌中路消防救援站、城西消防救援站及城东消防救援站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本)、1寸近照、学历复印件、退伍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等资料到温岭市消防救援大队城东消防救援站报名。

2.报名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期间,如因个人身体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录用。

四、聘用及待遇

1.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表现优异者可以提前转正),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台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根据入职后具体岗位和实际表现确定,年薪6-8万(不含五险一金),随工龄逐年递增。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食宿及服装由单位统一提供,在职期间享受每年体检及工会福利。每月享有8天休息时间,每年享受年休假(具体天数由工龄决定)。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工作满两年后,优先推荐报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挥员。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阳光大道162号、温岭市城东消防救援站

联 系 人:顾涛

联系电话:18352979735

温岭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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