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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卫健系统2023年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现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6:56     浏览量:131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到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端州校区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见附件《化州市卫健系统2023年赴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现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制度和标准。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2月25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资格证书。

四、应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2月25日至2005年2月25日期间出生)。

(四)护士职位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已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不得报考的人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历年来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的人员。

5、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均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人员信息登记

应聘者在2月24日前登陆报名网址(http://61.146.233.115:801)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网上登记信息不作资格审核,具体以现场报名和审核为准。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1:30。

2.地点: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端州校区(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6号)。

3.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应聘者须本人现场提交《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请登录信息登记网址双面打印)、身份证、学历证明(2023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规培证明(非必须)等资料。属于2021年或之前毕业的毕业生,要同时提交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证或执业资格成绩单。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者,复印件作保密处理,一律不退回。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笔试

1.笔试拟于2023年2月25日下午安排在肇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端州校区(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6号)进行,请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

3.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化州市卫生健康局商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成绩按规定加10分。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名单。入围面试人员将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拟于2023年2月26日安排在肇庆市区进行,请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为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数,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签约对象。

(五)签约

1、确定签约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由总成绩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签约人选;如末位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高低顺序确定签约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抽签确定签约人选。

2、签约有关事项。

入围签约人员需要与化州市卫健局签订有关协议(2023年毕业生应带备就业协议书)。签约者属于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约者属于2023年毕业的,按时取得毕业证后,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协议生效,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材料和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视作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尚未获得执业资格证的被聘用者须在被聘用3年内获得执业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未满五年而申请调动或辞职的,严格按签约协议处理。

六、组织管理

化州市卫生健康局商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现场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化州市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

0668—7359522(化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668—7229702(化州市卫健局人事股)

化州市卫生健康局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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