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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1名消防执法辅助文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23:04     浏览量:546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1名消防文员,从事消防执法辅助和办公室内勤工作,工作地点为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委托十堰市鑫道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招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性质)。

二、职业发展前景

此次招聘为消防文员,岗位等级、薪资待遇随工作年限、工作能力进行调整。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2、热爱消防事业,有吃苦奉献精神,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4、招聘年龄20至40周岁,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中文专业优先),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同等条件下,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2月6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12日。

3、报名地点: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城关镇鄂陕大道237号)大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咨询电话:2726099、15897812161(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袁参谋),15272285431(十堰市鑫道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王经理)。

4、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

5、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确保提供资料真实性,所提供资料将进行审查。

(二)笔试、面试在消防救援大队会议室进行。笔试内容以公文基础知识及法律基础知识为主,面试主要考察协调沟通能力。

(三)体检:经初试合格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标准,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政审:由于消防工作的特殊性,由鑫道人才公司开具介绍函,前往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培训:初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消防大队组织开展2个月的培训,并进行考核。

(六)签订合同:培训考核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一)消防文员执行上下班制,周末双休,加班等情况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而定。另外,按照《劳动法》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带薪年休假。

(二)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正式工资为3980元/月(均含单位及个人缴纳“五险”),并根据工作年限进行适当调整。

(三)按照《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为消防文员办理社会保险。

六、其他福利

(一)消防文员每年享受一次健康体检。

(二)工作期间免费保障伙食,免费发放服装。

(三)工作期间,按照十堰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规定,其本人和直系亲属享受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看病就医相关优待政策。

竹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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