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现工作需要,充实工作力量,滨州市沾化区融媒体中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记者编辑岗位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记者编辑岗4人(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善于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能遵守制度、服从调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扎实;
5、具备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
3、取得双学位的考生用第二学位专业应聘的,第二学位专业取得毕业证书,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限制性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这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及代码
1、不限专业,有媒体从业经验者优先。
2、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摄像摄影器材操作能力。
3、能够熟悉使用各种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年及以上新闻采编(PS、AE软件操作)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吃苦耐劳、爱岗敬业,能够适应加班、采访一线工作。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统一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17:00。
2、报名地址:滨州市沾化区富电路老水利局办公楼3楼办公室(304)。
3、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hyzhfgs@163.com或持以上纸质版材料现场报名。
4、为保证应聘过程中通知的准确送达,应聘者要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名信息资料,邮件名称统一为:报考单位+岗位代码+姓名。
5、网上报名即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对提交信息不全的,不予审核。
(二)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现场审核材料,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签名承诺;
2、毕业证原件、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薄(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5、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不含报名登记表);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
7、招聘简章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材料。
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
网上初审和现场审核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立即取消资格。
(三)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现场缴纳80元(其中资格审查费10元、面试费70元),因个人自身原因未参加面试和体检的不予退费。
五、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百分制计算成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成绩相同的人员,则组织专家重新再对面试后形成的总成绩排序,最终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范围。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
六、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对招考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实际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二)体检
1、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体检项目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用人单位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4、对报考人员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或主动放弃资格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七、公示、聘用和薪资待遇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内含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年终考核合格,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月综合工资为3000元—7000元(含个人、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工龄补贴+绩效工资);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的80%,缴纳社会保险(只承担个人缴纳部分)。职工福利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它事项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543-7323678 7328678
监督电话:1870543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