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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科学技术协会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16:21     浏览量:649

南宁市兴宁区科学技术协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老科协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2月5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国汉语言文学、文秘类等专业;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流程、办公软件、公文处理;能独立进行写作、编辑、撰写;

5.优先考虑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023年2月1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命名为“姓名+性别+年龄+专业”发送至本单位邮箱:xnkx217@163.com。

(二)面试

1、面试资格。报名后我协会根据资格审查择优面试。通过初审人员,本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面试。

2、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写作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到南宁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四)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报审批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确定聘用后,工资参照《兴宁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待遇实施方案》中有关工资标准发放,31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负担部分),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其他福利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六、报名咨询电话

0771-329095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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