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蒙阴县人才工作集团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部分单位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
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考生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蒙阴县人才工作集团(蒙阴县人民政府南邻院内)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一份;
4、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
5、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须在2023年2月7日前取得)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4);
7、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现场报名审核结束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现场缴纳考务费每人100元,资格审查通过后考务费不再退还。
四、考试
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而定,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蒙阴县人才工作集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有效期2年,2年内根据工作需求情况按程序递补聘用。
五、体检考察
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范围,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后统一调档交由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管理。
六、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蒙阴县人才工作集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蒙阴县云蒙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统一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内,对违反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因身体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经聘用单位研究可解除劳动关系。
七、待遇
按照各单位原招聘简章确定的标准执行。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蒙阴县人才工作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招聘信息,并确保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接受社会监督,未尽事宜由蒙阴县人才工作集团负责解释。
如因不可抗拒原因,报名和考试时间发生变化,将在蒙阴县人民政府网站、蒙阴县人才工作集团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蒙阴县人才工作集团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