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卫健发〔2020〕10号)、《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湖卫计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浙江省湖州市中医院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人才共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州市中医院始建于1957年,为浙江省最早建立的中医院之一,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江西中医药大学、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湖州师院医学院等教学医院。医院先后被授予“浙江省文明中医院”、“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平安医院”、“浙江省绿色医院”、“全国中医药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医院现核定床位600张,实际开放床位600张,设有26个临床科室和10个医技科室。外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建设专科,中医推拿科为国家“十二五”重点建设专科,治未病中心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并有中西医结合肿瘤内科、中医腰腿痛专科、妇科、肾病科等13个省级重点学(专)科。医院将在2024年整体搬迁至仁皇山新区,新院占地110亩,核定床位800张。
医院现有员工78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180余人,硕博士135人。医院有全国第六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名,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2名,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培训项目培养对象3名,全国中药护理骨干人才1名,全国基层优秀名中医1名,省级名中医3名,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2名,省医坛新秀培养对象2名,市级名中医、市级青年名中医24名。
二、引进范围与对象
1.学科带头人: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诊科、脑外科、眼科、医学美容科、血液科、肛肠科、风湿科、针灸科、感染科、治未病科、肿瘤内科、皮肤科、康复科、推拿科学科带头人各1名,共计14名。
2.业务骨干人才: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诊科、脑外科、眼科、医学美容科、血液科、肛肠科、风湿科、针灸科、感染科、治未病科、肿瘤内科、皮肤科、康复科、推拿科、麻醉科、神经内科、耳鼻喉科业务骨干人才各1名,共计17名。
三、引进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实绩突出。
(二)资格条件
1.学科带头人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三级医院相关科室副主任及以上任职经历;
(4)年龄要求具体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对具备下列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1)市级及以上学科或者专科带头人或负责人;
(2)博士研究生;
(3)近5年发表过影响因子8分以上SCI论文;
(4)近5年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5)兼任地市级医学会专业委员会主委或者省级及以上专业委员会副主委以上职务。
2.业务骨干人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且具有卫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卫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年龄要求具体按浙人社〔2013〕197号文件执行;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对具备下列条件者予以优先考虑:
(1)市级及以上学科或者专科后备带头人或负责人;
(2)博士研究生;
(3)近5年发表过影响因子5分以上SCI论文;
(4)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5)兼任地市级及以上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委;
(6)具有三级医院医疗组长及以上任职经历。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有效。医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
应聘人员请如实填写《浙江省湖州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引进学科带头人和业务骨干人才报名表》(附件1),并在报名表本人签名处手签姓名,同时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主要学术成就等相关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邮箱:hzszyyrsk@126.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XXX(姓名)+应聘XXX(岗位)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人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由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答辩
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行政管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有关规定,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作风品行、专业素养、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和职业精神。
(五)拟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表现和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与拟聘人员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及湖州市中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其他相关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及人才政策
(一)工资待遇
实行目标年薪制,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并给予安家补贴,具体可电话咨询或面谈。
(二)人才引进待遇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服务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的意见》(湖委发〔202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湖卫健发〔2020〕10号)、《南太湖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湖卫计发〔2018〕2号)规定,按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类别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安家补贴或租房(生活)补贴等待遇。对列入湖州市A类高层次人才目录的最高可获补贴675万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uzhou.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栏目)。
2.健康湖州服务平台(http://wjw.huzhou.gov.cn/)。
(二)对人才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60086。
(三)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0572-2760058。
七、其他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具体事项,请与湖州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联系咨询。
联系人:曹科长;咨询电话:0572-2770822;
地址:湖州市所前街2号,经协大厦505室。
湖州市中医院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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