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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武装部办公室综合岗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8 16:38     浏览量:753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武装工作协调保障能力,提高武装工作队伍专业性和稳定性,提高武装工作衔接保障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滨江区人民武装部行政岗临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1个,共招办公室综合岗1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武装部办公室综合岗临聘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要求的条件(1.熟悉网络信息化设备操作、运维;2.具备一定的机关公文写作能力;3.退役军人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

(6)有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社保证明);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首次合同期不少于2年,试用期1个月,每周担负不少于1次24小时值班任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记录的(包括但不限于受到刑事处罚);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招聘公告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核与政治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日至2月15日(每日9:00-11:30,14:00-17:00接受报名,逾时不予报名);

报名地址:滨江区丹枫路851号国防动员委员会一楼军事科;

报名材料:

(1)《2023年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武装部办公室综合岗临聘人员招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个人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佐证材料: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

(7)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退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8)重要岗位人员政治考核登记表(该表由区人武部提供,参考对象填写);

(9)《健康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3)。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如报名及审核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的,不予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任一条件的;

(2)报名材料不齐的;

(3)伪造、提供虚假信息的;

(4)符合本公告前述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比须达到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另行公告确认取消本次招聘或延长报名时间。

(二)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在同一天组织,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电话或短信告知,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应聘者收到通知电话后,须在考试前1天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面试。在规定时间外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面试或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放弃。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或面试任一成绩未达到合格分的,不予通过考试。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6∶4比例取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出现成绩相等时,再加试一轮面试。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放弃)的,可在同岗位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安排一轮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的1:1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意见。

在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或取消资格等情况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安排一轮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杭州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予以录用的决定。

被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存在伪造、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实行递补。

(六)录用

录用人员与杭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由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向招聘单位提供劳务派遣,并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已录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考核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资格条件及招聘政策咨询电话:1866790897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公告网址:杭州高新人才网(www.hhrc.com.cn)。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武装部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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